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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岛·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0-09-22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 2020〕106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〕3号)和《我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(长大校发2019〕129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(以下简称“推免”)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,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;严格规范执行政策,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;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,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、指导、协调和结果审核。组成人员如下:

 长:谈宏慧

 : 彭沂、谢家成、魏红洁、王娟、张玉宏、李福兴、田传茂、陈松松

三、推荐对象

普通全日制本科2021届毕业生

四、实施方案

(一)根据长大校发[2020]106号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四章,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《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,报名截止时间:2020年9月23日上午11:30。

受疫情影响,学校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试还未完全结束,2021届推免生的推荐条件修改情况如下:“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”调整为“第一至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”

(二)按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〔2020〕106号)第五章我院普通优秀推免总名额:7名,其中:思政教育名额1名;“硕师计划”1名。“硕师计划”为英语专业,相同条件下,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。

(三)学院教学办对学生学习情况、奖励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

按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〔2020〕106号)第七章执行。

(四)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,并加强对推免生候选人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,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。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,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。答辩全程录音录像,答辩结果按学生综合成绩(学习成绩+奖励分)排序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

相关说明

1.“硕师计划”相关说明

1)培养和服务方式

 被录取为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的学生,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,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。任教3年期满,经考核合格,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,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
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《教师聘用合同》时明确服务期(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),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,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。凡签订续聘协议的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,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,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。不再续聘的,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,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。

2)双选招聘

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政策部门用人学校与拟录取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,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,签订《教师聘用合同》,保障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三年服务期内的在职教师待遇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3)复试录取

“硕师计划”服务区县、学校签订《教师聘用合同》的拟录取研究生参加培养学校组织的复试(含面试)、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录取资格。

4)履约服务与入学

录取的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于2021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,并将户籍、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,任教服务同时开始在职学习,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年度考核者,于2024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。户口、档案转至培养学校,脱产集中学习一年(与学校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“硕师计划”研究生可不转户口、档案,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,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),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2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中期考核工作

根据学校“一流本科教育”综合改革要求,将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纳入本科生推免工作,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中期考核工作与本科生推免工作同时进行,具体按照《我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9]129号)执行。

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2.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。3.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4.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。5.加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6.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。7.建立健全推荐回避制度。8.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。

十、举报、投诉渠道

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,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,请向学院举报。

举报电话:0716-80602760716-8060465

 

附件32021年推免相关表格

附件4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

附件6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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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9月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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